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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試用期,週四被校長召了入房,傾了四十五分鐘,話題主要圍繞工作。他問我有否想過教學,我說沒有,就算有也不會是一兩年內的事。我坦白地說自己暫時並沒有能力去教人,就像改中五英文作文我有時也不敢肯定學生文法的對與錯,有些學生在文字運用、修辭水平已經超越了自己,這樣我又怎能作人師?所以我還是覺得自己的強項不在指導、或提供答案,而是提供資訊。所以我在既定工作上得不到滿足感,反而在職責以外的事情上感覺到自己的價值,例如︰用電郵與學生溝通,了解他們的問題和給予鼓勵;跟學生交換讀書心得;在英文科內聯網推介參考工具等等。校長說他可以為我架設一個平台,讓我能夠做自己想做的事,同時幫助學生,最緊要是我可以在工作中找到滿足感。他很有技巧地說他能給我發展所長的機會比起一般圖書館工作多。這點我也同意,除非我是一所圖書館的話事人,否則要對外發放資訊的權力是很有限的。他叫我可以將這個構思想一想,另找個時間跟他談一談。我想這不是問題,就是不是為了學生,我也想在網絡上做同樣的事。可惜的是校長好像扮傻似的沒有理會我的工作繁重及開始感覺力有不逮的反映,這又怎能叫我花心力在那方面呢?

在初步的構思裡,基於個人能力有限,我想會開一個 blog,每日以學校電郵介紹一個參考工具/網頁/書本/甚或是免費的電腦軟件,再將當日的介紹存放於 blog 上,供學生及大眾參考,即使日後我離開了學校,學生亦能夠繼續得到這方面的資訊。由於我對英文以外學科的知識近乎零,在書籍介紹上必會參考如方兄般博學人士的介紹,當然在引用時必定會加上出處,在尊重作者之餘,順帶亦可吸引學生到其網頁作進一步發掘。由於學校是基督教教會辦的,在介紹時會考慮到避免觸及爭論問題,但出處本身的立場則無可避免會在延伸參考時影響學生,預料這不是學校或校長所想見的,所以我想我會以個人名義發放資訊,提醒學生要客觀及持開放的態度,希望這能在不影響學校立場的前提下提供學生一個資訊網,增加他們的資訊來源,推動資訊分享。

p.s. 見完校長之後,校長秘書走下來 TA 房話我知由二月一日起加薪五百元,算是對我試用期內表現的一種肯定。她坦白說就算加了薪,我仍是 underpaid,但要我明白學校的財政狀況。我想︰「算了吧… 加多加少對我來說影響不大,有圖書館請我我也會照樣走人。五百元就當是補貼我當初料不到會從將軍澳出來的額外車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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